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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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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2-04-28|浏览人次:3812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22年湖北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学生评选先进办法》,学校決定于2022年4月29日-5月14日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2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按照《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学生评选先进办法》执行。
   三、评选名额
   本科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不超过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的20%,专科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不超过学院专科毕业生总数的15%。
   四、评选程序
   1.动员布置(4月29日-5月3日)
    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动员部署,向本学院毕业生宣传通
报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积极申报。
    2.学生申报(4月29日-5月3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经班级评议合格后参与学院评选。
    3.学院评选 (5月4日-5月9日)
    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并在院内公示。
    4.学校审批(5月10日-5月14日)

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报送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审核,并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报请学校审批。
   五、评选组织
   1.学校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教务处、各学院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2.各学院成立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六、评选表彰

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注意事项

   1.校级及以上荣誉统计时间自学生入学至 2022年4月25日。评选表彰的优秀毕业生若在毕业前出现违纪等情况,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好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并过优秀毕业生评选,对毕业生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广大毕业生继续努力投入到新的学习和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