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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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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1-07-16|浏览人次:5526

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职称评聘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凡是与我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
    2.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12月31日。任职期间的教科研项目、论文、著作获奖等成果,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10月31日。
    二、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各单位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
    3.学校职改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对复核结果进行公示。
    4.学校学科评议组对申报材料进一步审议。
    5.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对有异议者进行复议。
    6.学校发文公布任职名单,并报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相关说明及要求
     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69号)精神,对于我校具备评审权的系列,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不作为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我校不具备评审权的系列,按各专业评委会要求执行。

    2.教学质量考核按照《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武设院[2018]76号)执行。教学质量评价排名列本单位前50%为优秀,前90%为合格。

    3.关于论文(作品)解释。

    期刊论文(作品)发表以见刊为准,用稿通知不计。通讯作者视同为第一作者。如果出现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均系本校教师,则以科技处核定为准。

    关于期刊级别的认定,以论文发表时各索引收录期刊目录为准,国外论文以检索数据库收录时间为准。

    论文(作品)有代表作,且与所发表期刊的主要刊发内容、研究领域一致,尽量避免集中发表,避免一稿多投。

    4.关于教科研项目的解释。

    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包括:学校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大学生综合实训项目。填报项目时以项目最高级别为准,无需重复罗列。

    “参与教科研项目排名”中的教科研项目均指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只统计项目主持人,且到账经费可累计。

    5.关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解释。

    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育部产学合作育人项目;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

    6.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坚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导向,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坚持程序公开、材料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7.申报教师职称评审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的,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通过评审聘任的教师,撤销其评审聘任结果。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党政领导和其他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8.学校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将初审合格的材料统一交职改办

    四、申报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评审表由申报人如实填写,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表(中、高级)》(附件1,A3打印)评审表中“申报专业”参考附件6填报

   《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表(中、高级)》(附件2,A3打印);
    2.附件材料1份(骑缝装订或左侧胶装,首页附目录,加装封面,见附件3)。内容包括:
  (1)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仅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3)任现职以来的教科研项目情况,发表论文或作品(封面、目录、全文)、著作(封面、扉页、目录、编写章节字数证明情况,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3.附件材料装入标准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标注姓名

    4.以下材料原件:

  (1)论文、作品(用铅笔在期刊目录中标注)

  (2)著作及字数证明;

  (3)获奖证明

   其中音像类获奖作品需以视觉传达方式呈现(视频、光盘、图片等)。

    5.申报高级职称者需在学科评议组评议现场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评聘工作时间安排 
    1.20219月6日至930个人申报、各单位进行初审,并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各单位须于9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材料和单位推荐材料报校职改办。社会科学系列、图书资料系列的申报工作,根据省职改办的安排另行通知。
    2.202110月8日至11月27校职改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资格进行复核并对符合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3.2021121日至1215学校进行学科评议组审议、评委会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202112月下旬公布评审结果,并办理有关岗位聘任手续。
    六、评审费用收取
  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收取,高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150元,初级每人80元。资格审查未通过者,评审费不予退还。
    联系人:何老师  单老师  张老师

    电  话:81731756

    邮  箱:widsrsc@163.com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2021716
 

附件:
1.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表(中、高级)
2.实验技术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表(中、高级)
3.附件材料封面及目录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表

5.职称申报材料公示审查备案表

6.湖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