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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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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防诈骗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1-04-01|浏览人次:7212

校属各单位:
   新学期以来,涉及高校师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3月11日,江夏区公安分局专门召开“打击防范电信诈骗新型犯罪区级联席会”,要求公安、电信、银行、高校等单位联合打击、防范电信诈骗行为。武汉市公安局要求在高校开展创建“无诈院校”、“无诈院系”活动,并将其纳入年终综合治理考评之中。开学至今,我校学生网上刷单、网络贷款、被冒充好友等受骗案例已经发生7起,造成30000多元损失。为进一步做好防诈骗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防诈骗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防诈骗宣传工作。一是利用悬挂横幅、举办展览、板报展示、张贴广告、校园广播、喇叭喊话等传统宣传方式,大力宣传诈骗犯罪的隐蔽性和危害性,营造浓厚的防诈骗氛围,提高师生防诈骗意识;二是利用校园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新型媒体,拓展宣传渠道,深度宣传、介绍防诈骗的各种方法,增强师生对诈骗手法的识别能力;三是利用微信群、QQ群、抖音等社交网络平台,推送视频、音频和文字资料,介绍骗子常用的诈骗手法、典型案例等,增强生动性,帮助师生提高防诈骗能力。要根据不同人员特点,采取多种不同的宣传方式,确保宣传工作全方位、全覆盖,保证全校上下不漏一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人人警惕、人人防范,坚决降低师生被骗的发案率。
   二、开展防诈骗专题教育
   各单位要结合近年来高发的诈骗具体案例,分批多次,深入开展防诈骗安全专题教育。一是要讲清电信诈骗的危害性和防范诈骗的重要性;二是要讲清电信诈骗的主要类型和欺骗手法;三是要讲清不同诈骗手段的应对和防范方法。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让师生员工真正听得进、认得清、会应对、防得住,确保防诈骗专题教育效果,切实增强师生员工防诈骗意识,提高防诈骗能力,维护好自身财产的安全。
   三、落实防诈骗安全措施
   各单位要将防范电信诈骗犯罪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明确责任,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特别是要针对大学生中电信诈骗案件多发高发的特点,重点抓好大学生的防诈骗工作。一是各单位要组织所属人员抄写《防诈骗安全承诺书》,手抄承诺书由单位留存备查;二是组织人员完成《电信诈骗竞答测试题》考核,试卷保卫处留存备查;三是要求所属人员用手机下载“全民反诈”APP(找保卫处领取二维码),遇到诈骗信息会自动拦截和报警;四是大力开展“无诈高校”“无诈院系”活动,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维护师生财产安全,争取在全市高校中取得优秀成绩。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防诈骗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落实,并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经验做法报送保卫处,年底学校将对各单位防诈骗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保卫处

                                    2021年4月1日